寒假借书规则早知道

压题照片 张勇摄影

最近有很多同学咨询有关寒假期间借还书的问题,为方便读者,图书馆特调整寒假借书规则具体如下所示:
1. 该规则适用于全体学生、全体教师;
2. 该规则同时适用于南、北校区图书馆;
3. 该规则适用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2月21日;
4. 统一调整如下:凡借阅图书的还书日期落入寒假期间(2016年1月23日-2月21日)的,还书日期统一修改为2016年2月22日-3月2日之间,同时所借图书不可以续借;
5. 2016年2月22日开始恢复正常的借书规则;
6. 各阅览室的寒假开放时间请参见图书馆办公室有关通知及图书馆主页、微信服务号的有关说明;
7. 各学院资料室的寒假开放时间及寒假借阅规则请参见各资料室的有关通知。

特别提示,只要在2016年3月2日之前(含当日)还书,该图书不计罚款。如果在3月3日之后(含当日)还书,罚款从3月3日开始计,同样按分段计,1-20天,每天0.1元,20天开始每天0.2元。请广大读者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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