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措施,切实保障有序复工复产,方便群众返岗复工,现就呼和浩特市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所有在呼和浩特市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有返岗复工、外出务工、外出公务等外出需求的人员(尚处于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所在地居(村)委会申领“呼和浩特市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所在地居(村)委会专人核实相关信息,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二步:申请人携带“呼和浩特市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经体温检测等有关检查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要求
1、维护现场秩序。有关单位要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服务场所现场秩序,保持申请人合理间距,避免人员聚集。服务结束后要组织申请人迅速离场。
2、严格筛查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对申请人进行体温测量和新冠肺炎症状排查,结合申请人填报内容、体温测量结果、相关体征以及流行病学史问询情况,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作出是否适宜出行的意见。
3、在服务过程中,医生发现申请人体温异常的,应结合流行病学史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要求进行处置。
4、做好疫情防护。各单位要选定宽敞、通风的区域作为服务场所,在指定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参与服务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或暴露,防止交叉感染。  


来源: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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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白廷旭
责任编辑/瑄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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